关于2016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岭附办 [2016] 4号
关于2016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现将我校2016年清明节放假做如下安排:
一、全校师生4月1日(星期五)上完课后放假,全体学生离校,晚修暂停。4月2—4日放假,4月4日不上晚修。
二、其他工作安排:
1.4月2—4日门卫、宿管员关勇夫、清洁员周梅连照常上班;
清洁员梁木梅4月2-3日正常上班,4日放假;李健红4月2-3日正常上班,4日负责打扫校园卫生。
2.放假期间的值周中层是梁忠贤副主任。
3.放假前德育处要指导班主任认真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对各方面的安全事项提出具体要求。各部门要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办公室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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