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故事

中央纪检监察机构发展简史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4-06 浏览次数: 【字体:

        1949年11月中央成立以朱德为书记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为王从吾、安子文。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央政府在政务院下设人民监察委员会,履行对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谭平山任人民监察委员会主任。1954年9月21日,全国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决定设立国家监察部,原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的工作移交国家监察部。

        1956年9月15日至27日,中共八大举行,选举产生中央监察委员会。新当选的中央监察委员会由21人组成,董必武任书记。

        “文化大革命”期间,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被撤销。

        1978年12月党召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重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规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根本任务是:“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搞好党风。”第一书记为陈云,第二书记为邓颖超,第三书记为胡耀邦,常务书记为黄克诚。

        1993年1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开始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督两项职能”体制。
        2003年8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正式组建专门的巡视工作机构。

        2007年5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国家预防腐败局,马馼任国家预防腐败局局

廉政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