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中小学团队工作要点
2015年广东省中小学团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学习贯彻中央对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要求,学习贯彻共青团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属性,落实组织定位,以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主线,加强青少年思想引导工作,开展好少先队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和实践活动,深入推进少先队专业化建设,以深化为目标、创新求突破、制度作保障,全面巩固和活跃中小学团队工作,推进我省中小学团队工作取得新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保障
1.抓好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粤发〔2014〕11号)和市级党委有关文件的落实,贯穿于少先队各项工作中。推动出台《意见》分工落实方案,推动各地市普遍出台市级贯彻文件。开展全省少先队工作情况调查,联合教育等部门开展少先队工作专项检查,推动《意见》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深入开展青少年思想引导工作
2.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结合“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十一”国庆、“十一三”建队日、成人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三观”、“三热爱”主题教育活动。在各级少先队组织广泛开展“红领巾相约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全省中学共青团广泛开展“与人生对话——我的中国梦”活动和“奋斗的青春最美丽”活动,引导全省广大青少年深刻了解“中国梦”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
3.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在中小学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让青少年熟读并记住核心价值观24个字,抓好友善、孝敬、诚信等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的道德价值。3月、9月在中学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月”活动,推广一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文化精品和优秀案例。通过重要节庆日纪念活动、礼节礼仪教育、基本价值观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等,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充分利用本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旅游资源以及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开展活动,加强中小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4.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一是深入开展热爱党的教育。加强党、团、队组织意识和教育内容的衔接,培养少年儿童对党的朴素感情,开展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想信念的启蒙教育。深入宣传普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年儿童“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希望和要求。深入开展“红领巾心向党”活动,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切身感受到党、团、队的特殊关系,增强对少先队组织的归属感、光荣感,立志做好接班人。把热爱中国共产党作为少先队活动课程的重要内容,用好少先队活动课开展经常性教育。发挥好少先队仪式教育的作用,在节庆日、纪念日开展爱党教育。二是加强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开展“优秀传统文化在我身边”实践体验活动,动员少年儿童在成人的帮助下,通过参加一项传统民俗活动、参观当地一个历史名胜、学讲一个传统故事、为长辈做一件事情、做一次文明宣传员等方式,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体验中华传统美德,感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价值观。开展“读好经典讲好故事”等活动。编辑出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故事图书,开展读书活动。三是加强志愿精神培养。深化中小学团队组织“学雷锋”活动;将志愿公益服务作为团学工作道德实践育人的重要载体,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变化,将共青团工作与综合实践活动活动课程紧密结合,开展“阳光假期”中学生暑期志愿服务主题活动,在中学生中培育志愿精神。推动学生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并参与志愿服务作为入团教育和团员日常教育的重要手段。四是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在清明节、国庆节等节日和重要纪念日期间组织开展祭奠烈士、缅怀英烈活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通过缅怀革命先烈,教育青少年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继承先烈遗志,发扬革命传统。五是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深入开展粤喀青少年手拉手“千人计划”、新疆西藏各族青少年与内地青少年书信手拉手活动。
(三)推动少先队系统化专业化建设
5.加强少先队活动课建设。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少先队活动的通知》和落实省委《意见》,推动少先队活动课全面、规范进入中小学课表,确保每周1课时推动《少先队活动》教材进入义务教育教材书目,在全省推广使用。完善省、市、县级少先队教研制度,开展活动设计、课例观摩、教案交流等少先队教研活动。
6.继续推动少先队学科建设。争取推动在职硕士研究生少先队学科开设。联合各试点高校完善少先队学科研究生联合培养机制,做好首届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
7.加强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按照《少先队总辅导员设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以贯彻落实省委《意见》为契机,督促各地规范市级、县级总辅导员配备。推动资深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专家学者进入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专家库。建立各级少先队总辅导员制度,制定任用、考核、督导、待遇等细则。加强少先队辅导员带头人工作室、培训基地,少先队小干部培训基地。
8.加强少先队工作学会建设。组建少先队研究队伍,编制少先队工作研究课题,进一步完善少先队研究机制。推动各地进一步完善少先队工作学会,活跃各地少先队工作研究氛围。
(四)加强中小学团队工作机制建设
9.加强少先队组织建设。争取党政支持,密切团教协作,完善各级少工委建设。配齐配强各级少先队辅导员,按照相关要求指导落实学校少先队组织建设,健全小队干的选拔、培养、跟踪机制。编撰《广东省少先队工作手册》,指导各地各学校规范、创新开展少先队工作。增强学校少先队组织活力,鼓励各地积极开展红领巾小社团活动。拓展社区和校外少先队工作。探索、推广“雏鹰假日小队”,“四点半学校”等活动。
10.加强中学共青团组织建设。实施中学共青团“强基固本”工程,进一步规范团员发展,按照团员发展新要求,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控制总量,在14周岁以上方可申请入团的规定,在2015年底将初中、高中阶段毕业班团青比分别控制在45%、85%以下。编撰《中学共青团工作手册》,指导加强基础团务管理和团员意识教育。支持鼓励基层团支部创新支部组织构成,探索中学班主任担任团支部辅导员的路径,推进学校、班级团支部活力提升。
11.加强中小学团队联系机制建设。加强省、市级中学共青团重点联系学校和少先队重点联系学校制度建设,加强对重点联系学校的直接联系和指导。开展第三批“红领巾示范校”和“中学共青团示范校”建设,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12.完善少先队辅导员和中学团委书记分级培训机制。落实“国培计划”和各级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中的少先队辅导员和中学团委书记培训项目,开展分级轮训,建立省少先队辅导员讲师团,结合学科建设和基层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学历教育。
(五)深化中小学团队工作品牌和文化建设
13.深化“广东红领巾基金”建设。进一步规范基金运作,拓展基金常态化社会募集方式,增强基金的透明度,完善基金网站和数字化运作机制,规范审核监督委员会工作。
14.深入开展关爱困难少年儿童群体活动。做好共青团系统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的统筹与整体协调。一是开展“红领巾牵手”活动,推动城镇少先队员与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农村贫困地区少年儿童普遍建立“手拉手”结对。二是加强希望家园的建设和管理,试点社会组织承接希望家园的管理和活动开展,加强希望家园志愿辅导员的聘用和培训。三是继续深化“爱心汇聚小鸟巢”等关爱困难少年儿童的品牌活动。
15.深入推进各项品牌活动。一是继续做好“五四”青年节“青春礼”新团员入团宣誓仪式、“十·一三”少先队建队日主题队日活动、“成人礼”主题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各项团队日活动。二是继续组织和发动中小学生参加“未来杯”青少年创新创意大赛、“阳光假期”中学共青团暑期志愿服务活动等创新、志愿活动。三是开展好中学生模拟联合国大赛大赛,开拓青少年国际视野。四是以假期安全教育为重点,开展“护苗行动”、“小红帽”应急避险教育等活动,强化全省少年儿童安全自护教育。五是继续深化“飞扬的红领巾”主题队日竞赛活动,扩大基层参与活动的覆盖面,结合各项品牌活动,推动全省少先队活动网络展示,全面活跃基层少先队工作;继续开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中学共青团公开课。邀请各行业、各领域有成就、有社会责任感的杰出青年、文化名家、人生导师等担任“青春导师”,进入中学校园举办讲座,激发青少年的拼搏向上的精神。六是在国家宪法日前后集中开展好中学生模拟法庭主题团日活动,培养青少年法制意识。七是开展群众性少年儿童体育活动。开展“我与运动交朋友”“红领巾健康流动课堂”等少年儿童体育活动,引导少年儿童锻炼身体、增强体质,养成好习惯。
16.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团队工作信息化建设。建设少先队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组织动员各级总辅导员、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选拔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做网络宣传员、网络评论员,动员和支持辅导员在网上开展少先队工作。完善“广东中小学团队网”、“广东红领巾基金”“飞扬的红领巾”等网站,加强“广东红领巾”、“广东中学共青团”等微信公众号管理和发布,着力打造中小学团队工作网络宣传阵地,为青少年提供干净、有趣、有意义的网络资源。
17.丰富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运用时尚元素和新媒体,研发少年儿童喜爱的动漫、歌曲、图书、游戏、影视作品等文化产品,积极营造健康、时尚的团队文化氛围。坚持眼睛向外,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和专业力量,探索合作方式和路径。
(六)切实加强中小学团队工作者队伍建设
18.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团的有关要求,增强政治素质,提高工作能力,始终爱岗敬业。建立调查研究制度、学习制度。组织各级少工委干部到中小学蹲点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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