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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2-05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项目的通知

粤教科函〔2011〕87号

全省各有关单位及科研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目标和精神,提升我省教育科研水平,提升学校发展内涵,我厅启动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为自筹经费项目。
    (一)申请者围绕建设教育强省,打造我省南方教育高地的目标,结合我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中和广东省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重大现实问题和理论问题为主攻方向,自行设计具体申报课题。
    (二)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项目申报者要立足广东,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项目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论文、研究报告须在1-2年内完成,专著须在2-3年内完成。
    二、申报限额:本次申报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申报指标根据近两历年申报情况、立项率及结合项目的中后期管理情况进行分配,详见附件1。
    三、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采取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系统的开放时间为1月10日至2月23日。具体申报流程详见“2011年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网上申报流程”(附件2)。
    四、申报材料。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纸质申报材料包括《广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一式1份,连同《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项目申报汇总一览表》(附件3)一并报送我办。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28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五、各申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把质量关,按时完成网上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请按要求提供纸质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加盖学校公章后,普通高等学校以学校为单位,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地方教育科研机构以地级市教育科研管理机构或地级市教育局为单位进行申报。我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六、凡未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科研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以及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律不得申报。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不超过2项。
    联系人: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教育厅科研处)赵艳、黄黎露,电话:(020)37628271、(020)37627887,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910房,邮编:510080。
    除附件1外,其他附件不随文下发,请在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网页下载。


    附件:1、2011年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限额申报一览表
          2、2011年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网上申报流程
          3、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项目申报汇总表

广东省教育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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